that drowns the tender reed
(淹没了轻柔的芦苇)”
这一句翻译很明显借鉴了诗经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宛如在水中央”其中含义,这就很用心、有点漂亮了啊。
当然,芦苇一般不生长在水中央,这词有问题,但填词时那些作者有多丧心病狂评委们是非常明白的。
林俊杰的“曹操不啰嗦,一心要拿荆州,用阴谋阳谋,明说暗夺的摸”……这什么玩意。
《香水有毒》里“你身上有她的香水味,是我鼻子犯的罪,不该嗅到她的美,擦掉一切陪你睡”,最后这句简直堪称低俗、生硬、无聊。
吴克群《为你写诗》里“为你写诗,为你静止”,静止是什么鬼?小儿麻痹、渐冻症还是老年痴呆?
……
除专业评委外。
普通观众也被渐渐吸引了注意力,沉浸在音乐中,他们不知道这改编有多精彩,但知道是好的,没错,是好听的,柔和、抒情,到高潮时又有一丝戏腔。
在普通听众耳中,中国风就是戏腔,但凡在歌曲中插入几句花旦、青衣或老生的唱腔,都可被视为中国风,当下正流行,很洗耳朵。
坐在观众席间的顾筝环顾四周,她不认为这些普通观众能够明白她和陆旷编曲中的巧思和妙想,那些专业评委或者能懂一点,但这也有点太超前,或者有点太复古了。
所以,真的能赢么?
顾筝对输赢没什么所谓,但她觉得媚眼抛给瞎子看,确实有些可惜。
你们能听懂么?
……
改编的《The Rose》很长,5分钟根本不够,所以如果真的只有5分钟,陆旷就别演了,这也是田锐的取死之道。
二胡中庸,二胡也悠长。
并不像是普通人一想二胡就会想起个老头,或者是周星驰电影《功夫》中的瞎子。
在天音学生眼中看来,二胡在所有乐器音域的最中央位置。
它中庸但不平凡,音色饱满、柔和又甜美,极具感染力和表现力,能够深情表达悲伤、欢乐、思念各种情感,又足够细腻与灵动,能与任何曲风配合。
从唢呐,到扬琴,最终到达二胡,陆旷的选择不是只为哗众,他也不只会取宠,他只想找到抵达观众心灵深处的钥匙。
如果实在没路,就自己开辟出一条。
歌声继续:
“……你在忧伤
有爱如彩虹,常伴与骄阳
但你的爱如心藏烈酒啊……
你将酒敬严寒冰雪……雪面下有种子生长
你将酒敬闪耀晴空……阳光便如希望芬芳
你将酒敬常绿松柏……松柏旁玫瑰在盛放
你静足相望,不去争抢
爱如玫瑰在春日盛放~”
演唱完毕。
二胡声划出一个悠扬的余尾,在空气中荡漾,又缓缓而止。
……
100位专业乐评人中响起了零星掌声。
真棒!
这翻译真棒!
原本《The Rose》的结尾,是这样的:
and you think
(当你认为)
that love is only for the lucky and the strong
(只有幸运者和强者才能得到爱)
just remember in the winter
(那么你要想起)
far beneath the bitter snow
(在严寒的积雪下)
lies the seed
(深埋着的那颗种子)
that with the sun's love
(当阳光洒下时)
in the spring becomes the rose
(在春天,它将绽放成一朵玫瑰)
……
“that love is only for the lucky and the strong”这一句的翻译中,“幸运”翻译成“彩虹”,“烈日”代表“强者”,又与下面的翻译相呼应,简直绝了!
后面三句重叠更是将原词升华了不少。
厉害!
……
五百个普通观众们瞧着台上,表情略显愣忡,仍然回味在那余韵之中,过后有不少人表示:
“我以为二胡很土呢……没想到竟然有点优雅!”
“是呀是呀,我也一直以为是老爷爷们才会喜欢这种乐器,没想它这么好听,这么深情,对,还优雅!”
“是啊……被颠覆认知了,这就是天音高才生嘛,太厉害了~爱了爱了~”
但在此刻,还来不及去想怎样去表达自己的喜欢,只是觉得好听,想投票……
这时听到一声暴喝:“胡编乱造!”
林武林发威了。
“用二胡改《The Rose》,简直就是胡编乱造!”林武林说,“你不但改曲谱,改伴奏乐器,还改歌词,改旋律,这么喜欢改,什么都不留,重新写一首就好了,为什么要借用名曲的名字?”
“狗尾续貂!乱七八糟!”
有这么糟糕么……现场观众投票的情绪便被压制了一下。毕竟这是专业的声乐类节目,观众们都觉得自己应该有一点去尊重音乐的责任感。
所以,有这么糟糕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