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多雨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
她家庭不错,不说大富大贵,起码在培养多雨兴趣爱好这一方面,从不吝啬金钱。父母关系和谐,还有一个不算调皮又很粘人的弟弟。
她性格开朗活泼,在学校里交友广泛,也喜欢在社交媒体上展现自己的生活。
用甘秋的视角来说,她就是个标准的该死的现充。
但她自己也许有一点点不甘心,对她来讲,最值得钦佩的,是初中时期跟她同校的山凉。从那时候开始,山凉就已经将自己的贝斯天赋展露出来,不断出入于各类比赛和表演的场合。
她跟随着山凉的脚步,也学起了乐器,选择了小提琴,并在结识今夏以后,与她们一起组建了开始乐队。后来,今夏又拉来了祁祈。
到这时,她才反应过来,她是其中最普通的一个。山凉也好,祁祈也好,都有着她所不能及的天赋,甚至是性格。
与她最相近的今夏,在打鼓上的狂热远超她们所有人,或许她天赋不及那些真正的天才,可是狂热本身,就是一种天赋。
而周多雨所拥有的,不过是对特立独行生活的羡慕。
她练小提琴,不过是浅尝辄止,成为乐队主唱,也只是因为其他三人没有唱歌的心思,她像是一块橡皮泥,努力改造自己迎合其他人的需求。
她得到了许多东西,友谊、技艺、粉丝以及同龄人艳羡的目光,在其他人都沉浸于学业时,她已经给自己打上了想要的标签,所以她无比满足。
唯一让她有些担心的问题,如今却终于摆在了她眼前。
周多雨对自己的家庭、对自己的父母十分满意,但她内心中一直有一个疙瘩。她不喜欢自己的名字。
周多雨,有点多余。
站在舞台中央的周多雨,不可能像第一支大学生乐队一样将话筒一摔,一走了之。她做不出来这样的事情,可是她感觉嗡鸣声占据了她整个脑海。
红色头发的姑娘,紧紧握住话筒,四下一片寂静。
“贝斯手,山凉,我有听过你的名字;鼓手,今夏,节奏很好,只是欠缺一点舞台经验;祁祈...”
许忘顿了顿。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加入我们乐队,不过看你们这样子也不太可能,以后有机会再合作吧。”
她最后看向跟她面对面的周多雨。
“你呢?主唱,小提琴手,你觉得自己很好地融入了这个乐队了吗?”
我有!我跟她们每一个人关系都很要好,我每天都花费所有的课余时间来练习,我们的表演也没有瑕疵不是吗?周多雨在心中呐喊。可她说不出口。
“我不是说你唱得不好,你唱得不错,声音激昂,有种乐天派的气质,我想没有人会讨厌你,即便从你的歌声,也能判断出这一点来。即便放在校园唱歌比赛里,你也能取得好成绩,我不会否认这一点。”
许忘撕开一个巧克力棒,一边咀嚼一边说。
“但是,当你的队伍里每一个人都是怪胎、天赋怪、努力狂时,你平凡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亵渎。
“你的歌声,欢快得太过平庸。唱《倔强》,我只听见勉强,唱《如常》,我只听见平常。我知道你可能认为自己付出了很多,可是你连歌曲本身要表达的意思都搞不明白,又怎么可以站在这个舞台上?”
不消说,周多雨也明白她表达的都是事实。
她不是山凉,也不是苏昼,她幸福美满,学习唱歌,也只是学习唱在调上。《倔强》这首歌还好说,《如常》这样的歌,让她怎么去理解,怎么去感同身受?
山凉叹了口气,准备开口说些什么,却突然发现祁祈摘下了头套。
“我!……我……”
祁祈像是一个熟透的苹果,她张开嘴,却好像比此时的周多雨还要紧张。她本来有好多好多话想要用来反驳许忘,可是她真正看见台下的众人时,脑子里只剩下一片空白。
“好,好可爱……”
许忘有些目瞪口呆。她原本就有心理准备,毕竟这支乐队的其他成员都长得如此亮眼,心里面自然而然地认为这个吉他手也是漂亮帅气类型的女生,可当她摘下头套,可爱程度仍然远超了她的想象。
虽然看上去性格跟她原本以为的不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