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显漫长的路程在一声枪响后画下休止符。
我几乎是瞬间把身体转了过去,蹲了下来。
“心奴,怎么回事?”
我扭头问依然悠哉悠哉的她。
“没事,咱们到了。”
劲风,沙尘,木屋,硝烟……
这是构成这里的基本元素,当然,在路牌旁那匹高头大马上带着牛仔帽的家伙,他左眼上的疤应该也算在其中。
“哟,几年没见,我们头儿的气包子小姐也有了养小跟班的习惯了?”
我起身把怀里的朱乞扶正站稳,那人驾着马走到我的面前,鼻息带着飞沫丝毫不留情面的打到我的脸上。
“我是个宅男不是很懂这些,这是你们这边什么特殊的欢迎方式吗?”
“小时候还在和我一起玩娃娃的人,现在反倒装起男人来了,如果不想更多糗事被翻出来,就带我们找个地方歇歇脚。”
“好的,跟他开个玩笑嘛,不至于吧,大姐头。”
“最好别乱开玩笑,这位现在可是我的老板,他生气起来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他一听到这里慌忙翻身下马,客客气气的把朱乞扶到了马上。
“老板?你不上去吗?”
心奴带着挑逗的语气问到。
“虽说上半身没有西服,可我的绅士风度不能丢,女士优先我还是知道的。”
她轻盈地跳到马背上,顺过了刚才那人的牛仔帽,吹了一声又脆又响的口哨,她胯下的马儿也好似心领神会地扬起前蹄嘶鸣起来。
“离镇子还有一段路呢,你们两个家伙不跑快一点,可抢不上教会的救济餐了!”
说完她带着朱乞骑着马扬长而去。
“我说,那家伙原来一直是这样的吗?”
“老板,您看看您连大姐头都用的上,带我一个也不是不可以吧?”
“?”
突然又一声枪响,路牌上多了一个弹孔。
远远的传来一声呼喊。
“在不快点,下一颗子弹就不知道落在谁脑门上了!”
那人摸了摸自己的腰带,露出惊恐的神情。
“老板,我们还是快跑吧。”
说着他疯狂的飞奔起来。
难道说……
心奴这家伙在这里这么恐怖的吗?
我也没多想就跟了上去。
在十几分钟的飞奔之后,近乎脱力的他看着若无其事的我。
“哈啊——哈啊——你……怎么……一点……事,也没有……?”
“谁知道呢?我体能挺好?”
反正这个躯壳怎么折腾都没感觉,跑这点路算什么?
“老板的表现不错,凯利你还得努力啊,罚你今晚睡马圈。”
那个名叫凯利不久之前还在耀武扬威的男人,转眼间就趴到了地上。
我环视了一下四周。
这里比起路牌附近的地方更加的,应该说是繁华吗?总之算是热闹了不少。
酒馆,赌桌,马圈,教堂,甚至是慢悠悠晃过人们脚边的斗牛犬……
“今晚朱乞就住我那,老板你的话,住教堂的备用房间就好。”
“这里没有旅馆吗?”
“这里的旅馆可不仅仅是旅馆这么简单,如果老板你想的话,那就去咯。”
说完她把手提箱丢了过来。
“折腾了这么久,我先去休息了,走咯。”
凯利在心奴走后突然跳起来,两眼发直的盯着我手里的手提箱。
“果然老板就是不同凡响,走,今晚我带您到旅馆好好过一夜,让您了解一下什么叫m城边郊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