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星安的手一顿,沈初洄却像是怕人跑了。
“星安说我连性命都不在乎,可我不是不在乎,”
心里不在乎,嘴上沈初洄很认真在解释。
“那些想要害我的人已经死得透透的,我只是觉得这件事没必要放在心上。”
“何况这件事过去太久了,我只是不想让你不开心。”
“而且,”沈初洄顿了顿,“比起我自己,我更在乎你。”
如果说英雄救美是俗套至极的一个心动陷阱,那沈初洄就是那个甘愿走进圈套的笨蛋。
从鹤星安看出他的满心算计,却依旧心甘情愿被他利用。
他就没办法躲过这个人。
他无法和这个世界共情,他所有的善恶观,对这个世界所有的认知都来自于眼前这个人。
对于他的亲生父母,他其实已经没有太多印象。
在进入斗兽场供人取乐前,他的记忆只剩下无休止的拳头和昏暗逼仄的小房间。
在那个厮杀的斗兽场里,他并没有那么难过,比起其他人,他更不要命,不要命的人活得更长久。
身上戴着镣铐,躺在笼子里的时候,他也会想,死了和活着有什么区别呢?
即使他死在擂台上,他也不会有半点不甘。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烂透了。
可见惯了血腥黑暗,他是第一次看到那么干净的眼睛。
从前,但凡踏进地下城的人无一不是扯下人皮的野兽,看向他们这些“人牲”的眼里有贪欲,有垂涎,有厌恶,唯独没有怜悯。
鹤星安眼里有。
他其实很讨厌别人用那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来怜悯他,他见过太多这样的人,被那个男人打得半死顶着一身伤出门的时候,有无数人用那样的眼神看过他。
他们或多或少都带着俯视。
明明心中鄙夷,面上却要说一句,“真可怜啊。”
他才不需要可怜。
可鹤星安是不一样的。
矜贵的小公子戴着狐狸面具模糊了面容,干净的装扮和整个地下城格格不入,透过面具,他看到了那双眼睛。
蓝色是一片璀璨的星海。
很小的时候,那个姑且能称为他亲生母亲的女人用破旧的光脑给他看过一部介绍星际的纪录片。
他对那部片子讲的什么已经没有印象了。
只有那一片蓝色的星海他记得很清楚。
鹤星安的眼睛很像那片星海。
看向他的时候,眼里有不忍。
不是高高在上,只是单纯的不忍。
怜悯他这个人。
很难形容其中细微的差别,可就是有差别。
后来他知道了,那些高高在上俯视的人,只会动动嘴皮子,嘴上说着同情,实际上却并没有动容。
只是觉得“不该”。
基于社会表面规则的“不该。”
毕竟星际时代,讲究“人权。”
这是一个很好笑的笑话,可当沈初洄成为其中被倾轧的那部分,发现这简直太残忍了。
他们说着“人权”,可享受了这些“人权”的人,有谁把他们当人呢?
如果有,地下城斗兽场就不该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