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回到1978年,我从养猪开始》最新章节。
向阳大队的位置属于大山里面。
如今是十一月,十一月的山里面,昼夜之间的温差有些大,白天或许只需要穿短袖就行,但是到了晚上,必须要盖棉被才行了。
房间里面。
赵东阳就算是披着一件棉袄,都有些瑟瑟发抖,很多时候得搓一下手。
桌子上,油灯的光芒在闪烁。
灯光下,赵东阳却感觉不到太多的冷,他正在苦思冥想,手中的圆珠笔,已经让他玩出花来了,但是标志着涂阳公社的信笺上,却一个字都没有写出来。
“到底写什么啊?”
他有些后悔了。
为什么要答应戴凯啊。
写知青?
知青太多可以写的东西了。
但是如何写,才能震撼人心呢?
这就有些难了。
可男人一个唾沫一个钉。
答应了,就要写。
这篇文章,没这么容易能写出来了,第一个门槛,想要见报,就得有一定的水平,这个水平可以是文采,也可以是观点,是思想……
文采他是没有多少的。
但是他有一个好媳妇。
如果他把自己的观点,写成一篇文章之后,再寄给他媳妇去润笔一下,那就天衣无缝了,他媳妇的文采,那可是数一数二的。
“算了,先给媳妇写信!”赵东阳把信笺收起来,又把另外一张信笺给摊开,这礼拜,又到了要写信的时候,先把给自己的媳妇的信给写了。
每一个礼拜,一封信。
密是密了点。
但是新婚燕尔的,加上某个老男人足足五十年的惦记,还是有不少话说的。
他一如既往,先问候了一下媳妇近日之状况。
然后又把向阳大队最近发生的事情。
比如他养猪场的那些猪仔的具体情况,都说了一个清清楚楚,略显唠叨了很多,可也也显得有些小温馨。
最后隐晦的问了一下。
为什么她要把双栀船给登杂志上……
不知道为什么。
给自己媳妇写信。
总有一种,下笔如有神的感觉。
不用十五分钟。
信已经写好了。
但是有些意犹未尽。
他想了想,这一次没有写诗了,倒不是说记不得,在某个文青姑娘的熏陶之下,他还真记得不少,大多数都是朦胧现代诗,不过剽窃总有耻辱感的。
所以信的最后,附上了一则故事。
依旧是剽窃。
牧马人的故事。
这个故事,他记忆犹深啊。
这是一部电影。
谁让人拉去电影院,来回看了三遍,看到吐之后,都会记忆加深的。
某个姑娘很喜欢这个故事。
电影上映的时候,就拉着赵某人,进进出出大电影院三次,看一次流泪,看两次流泪,看三次还是流泪,把某人的零花钱算是压榨的干干净净了。
牧马人的电影来源于小说,《灵和肉》,八零年才开始写出来的,现在他提前让它出现。
灵和肉的字数不多。
赵东阳也是挑肥拣瘦的。
两三万字。
就解决了。
但是写在信笺上,可大大好几十页,写了好几个小时,这已经是神速了,中间还有不少错字呢,差点都不愿意继续写下去了。
不过他想到,王初夏特别喜欢这个故事。
他一下子动力就来了。
写完这个故事,已经半夜了,最后他在信函的后面问了一个问题,他问王初夏,主人公许灵均为什么选择回到草原上?
这个问题,也不知道有没有答案。
休息了一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