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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有钱人对世界的理解,你不能理解,是因为你根本就没有人家夜郎王那样的“多金”罢了。
贫穷限制了你的想象。
有钱人的世界你更不懂。
当年,武皇帝派兵灭夜郎,可不是因为“夜郎自大”,觉得自己的自尊受到了侮辱,而是因为夜郎多金,刺激了武皇帝那颗敏感的神经。
当时的武皇帝和匈奴之间打的热火朝天的,想钱都已经想疯了,甚至已经耍起了不要脸的手段,其公开发行“鹿币”,向满朝的文武大臣们下手,公然勒索。和抢劫没有什么两样。
而且,一张“鹿币”还可以重复使用。
大臣们根本不敢接收他的“鹿币”,所以,这张特殊的“币”转了一圈,最后还是会转回到武皇帝本人的手里,于是,他便将一张“鹿币”卖了很多道。
也因此,赚了很多钱。
但武皇帝本人的生活并不奢侈,他几乎将自己的私房钱都拿出来打匈奴去了,因此,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一听说有个自大的夜郎多金,武皇帝当即两眼放出绿油油的光芒来,大臣们宛若看到了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大汉朝当即派兵征剿夜郎国。
小小的夜郎国哪里见过这个阵势,十万大军压境,直接将夜郎给压垮了。夜郎国上下根本就不知道,这到底是为什么。
其实就一句: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然后,夜郎国王的宫殿甚至连同建造宫殿的贵重木头,都被完完整整一点不剩地搬回到长安。
这说的,还仅仅是一个且兰的旧事。
南中不仅不缺物,也不缺钱。
三江口的大理蛮王孟获,其财富实力之雄厚,根本不是一个小小的且兰可以比拟的。用“富可敌国”来形容孟氏一族,都有点委屈了人家孟氏。
建宁李氏、永昌吕氏……这些你能叫得出名字的豪门,哪一个不是“富可敌国”?
想想,后世的扬州盐商吧。
这些大家族,其主营的,基本都是盐业和铁器,和蜀锦,都是人民生活生产必须品,你不想买都不行。
所以,南中,一点也不缺少财富,而是缺少发现财富的眼睛,以及,拓展财富的手段和能力。
今天,当辣椒出现在沈腾眼前时,他兴奋得没有差点昏过去。有了辣椒,很多事情都可以做了。
众所周知的餐饮行业改革,势在必行。
成都平原,从大的地形上来讲,属于一个天然洼地,西为岷山邛崃山系等高原山系,将整个西部遮挡得严严实实,北有秦岭大巴山,东有龙门山系,这个算是近的。远一点,则是巴蜀与荆州交界的荆山山系。西南,则是青藏高原,南部,更有十万大山。
大成都平原内(含江州,即重庆),又有众多大江大河通过,水汽蒸腾,难以流通,湿气自然就很重,这里一年四季,水雾弥漫,山城重庆甚至被称为“雾都”。
这里的人们得风湿病的多,关节炎更是平常事。
而麻辣的饮食对这里的人们来说,每一餐,不亚于吃一次中药大餐,大汗淋漓之际,就等于蒸了一次桑拿,等于给身体除了一次湿气,极好。
江州,也就是后世的重庆,靠近成都平原的东边,已经是平原和山地的交界处,与成都很多东西都相同。
后世的火锅出在重庆,是有一定道理的。
再说那三个第一个获得重赏的家伙,被眼前的那座山给惊呆了,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也就是和河对岸的一个小小的部落打了一架,打赢了,双方约定,以后放水浇田的时候,他们先放水三天,对岸的部落才可以放水而已。
就这,怎么就获得如此重奖?
不可能吧!
当他们终于明白,是自己的项圈帮助他们获奖时,他们几乎要笑出了猪叫声。
原来,这三人就是牂牁郡和兴古郡交界处的一个小小的撩人山地部落,从打他们记事起,部落的一个山窝窝里,就有这个野生的东西。
这个东西曾经对他们的放牧造成极大的不便,因为这玩意儿无论青的,还是晒干后成红色,都有一股子辛辣的味道,为牲畜所不喜。
但是,有人偶然大胆尝试过后,发现这东西有一个极大的好处——吃了之后情绪亢奋。
当然,这个东西若放进食材里,食物当即变得有味儿,能极大增强人的食欲。
于是,此撩人部落长老就决定将这个视为“部落之宝”,密不外传,并且给他起了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拉嘎。
但因为每年的产量不高,部落甚至还担心其产量大了,会引起其他部落的觊觎。所以,也根本不敢“扩大再生产”。
“部落之宝”最大的用途就是与周围部落发生打斗时,每人嚼上几根在嘴巴里,顿时就满头大汗勇往直前,一个个还将舌头伸得长长的,恨不得吃了对方的架势。
所以,每次打斗,也往往是他们这个部落占尽便宜。
久而久之,这东西还真的成为部落的“宝物”了,外面人,就是想知道,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毕竟,这涉及到人家部落的生存死亡大事。
再后来,他们逐渐发现,这东西竟然还有一定的药用功能。
这个时代,南中蛮人信鬼神,而与鬼神相通的媒介,就是巫医。
南中各蛮族虽然风俗不同,但基本上都是四时杀牛宰马享祭,名为“卜鬼”。甚至有的部落每年常以蜀人并外乡之人祭之。
若族人患病,不肯服药,只祷师巫,名为“药鬼”。其处无刑法,但犯罪即斩。
而这个撩人部落的巫医,便将这东西纳入自己医术的范畴内,比如人身体发虚,则食用本物熬制的汤剂,极其利于发汗。
此物更利于食欲,若有人浑身无力,厌弃食物,则以此物佐食,便使得病人食欲大开。
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能吃,基本就意味着无病,意味着健康。若是一个人连饭都吃不下了,则就意味着,这个人病了。
任何东西,一旦纳入到神灵的范畴,便会身价倍增。此物,自从成为部落巫人的药用宝典后,便再也不肯示于外人了。
此次前来平夷城,撩人部落本也无意争多少东西的,他们的具体位置,就在飞狐寨的北边山里,地理位置上依然处于牂牁与兴古郡的交界处,而翻过飞狐岭、飞狐寨,便是兴古郡的地盘。
孙吴的小将军孙志他们殒命的地方,距离这个撩人部落就不远,只不过这个部落生活的地方,在更偏僻一些的山林之中罢了。
所以,对于他们自己世代居住的山林,势在必争,所求者,不过一个山林野味的狩猎权而已。
临行前,部落长老专门请来巫医给他们祈福、饯行,并且专门给他们每人编制了一个拉嘎项圈,让他们在关键时刻,咀嚼了,增强战斗力。
“此物乃天赐,一定会保佑勇士们大胜而归!”
带着整个部落的殷切希望,三个勇士甚至是抱着必死的心态来到平夷城,并且与隔壁的部落狠狠打了一架,万幸,赢了!
那么这个东西叫什么呢?
三个人叽叽咕咕说了半天,翻译人员也是一阵懵逼,沈腾也不耐烦再听下去了,“什么拉嘎拉嘎的,咱直接给他来一个简单明了的——辣椒!”
于是,“拉嘎”,就有了全世界通行的名字——辣椒。
当那三人再次确认魏侯爷手指的那座“山”是他们的后,便彻底疯狂了,连感谢都来不及说,就不管不顾地跑了过去,扑上山去,再也不愿意下来的。
翻译告诉魏侯爷,这三个人说,他们即便是死,也要死在这山上,他们会派代表立即回去通知部落里的所有人,前来搬运物资。
在搬空这座“山”之前,他们的吃喝拉撒,都在“山”上就地解决!
当然,他们纷纷表态,将会劝说部落长老,将部落里的天赐神物“拉嘎”,不,“辣椒”献给侯爷您!
其实他们想多了,沈腾既然能大方地将这座“山”都给了他们,他们还想再保住那个所谓的“天赐神物”,怎么可能呢?
“抢,老子也要给他抢过来!格老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