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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若离开了汉民的支持,你朱家连祖坟都会被蛮人刨了去。所以,与所有战死在兴古城的人合葬,才是加强朱家与其他汉民团结的最好选择!
朱俊遂将昨夜里沈腾所有安排都逐一汇报给大哥,朱武的内心再次掀起狂澜。
“一直以为自己对沈公子的敬意足够了,现在却才知道,自己对人家的了解,不过万一!”朱武对朱俊说道。
朱武略微沉吟了一下,继续说道:“四郎你进步很大了,大哥我很欣慰!尤其是族人集体合葬一事。等兴古郡平叛工作全部完成后,咱们再好好做一场声势浩大的祭奠仪式,请庲降都督府都督来亲自做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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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朱武的这个想法,几乎与沈腾有点不谋而合了。
此次战役中,朱氏的老族长作为兴古郡的头牌人物,其做出的表率作用,无人能及,临危不惧,临死犹然骂不绝口。
而作为新一任家主的朱武,其表率作用也当仁不让!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他,带领兴古城的人民打赢了这场战役!
而最后将那蛮王骨都一刀枭首的,却依然是朱家家主朱武!
善后工作进展得有条不紊,仅仅三天,兴古城就有了焕然一新的感觉,如同涅盘重生。
不是人们已经忘记了刚刚过去的这一场战乱,忘记了死去那么多的亲人,而是这经历战乱后的兴古城,给了大家新的希望。
葬礼草草了事,郡尉府刻意让大家不要在这上面有过多的纠结。当然,理由是防止瘟疫的发生,所以,早点处理好算了。
关注活着的人未来怎么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铲平叛军还不容易嘛,现在的蛮人,估计都躲进了兴古郡各山林之中,连茅草屋都不敢回了吧。
再说了,咱不是还有那数百余悍卒在嘛,人家那带队的将主可是说了,可着咱们用,水里火里,眉头都不带皱巴一下的。
还听说将主手下那最敢战的年轻人,就是前车骑将军桓侯张飞的嫡长孙!皇后娘娘的亲侄儿!
还有那个英气勃发的年轻人,竟然是已故庲降都督李恢的侄儿!
天啦,这都是些什么人呐!
咱兴古郡人怎么就有如此好运气!
兴古城人们的心气,一时间竟然高涨得入了云端也似。比战之前,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就是经历了血与火的洗礼之后的人民。
其实战事结束的第三天,就有几个部落的代表带着大批的牛羊来到兴古城,试探性地请求和谈。
说是“和谈”,其实就是“赔罪”,希望能用这些物质赎罪,不要再继续追究他们“从贼”的罪孽。
这——正是沈腾所希望的。
朱武一开始的意思,是立即开始追剿蛮兵。
但被沈腾给制止了。
沈腾对朱武说道:“什么是蛮兵?蛮人,就是蛮兵。除非你把所有蛮人都杀绝了种,否则,蛮兵永远都存在。”
朱武倒是没有想到这一茬,他只想以武力让蛮人屈服。
“兴古城经历如此大的兵乱,莫非就任由蛮人逍遥自在地生活下去,一点代价也不付出?怎么着,也得给他们点教训不是?”
面对朱武的质疑,沈腾淡淡一笑,道:“其实他们付出的代价已经很大了,城墙下,躺满了尸体。城市里,又是几千具尸体,还不够大么?”
沈腾拍了拍朱武的肩膀,道,“接下来,兴古城外,让小张将军他们嚣张跋扈去,兴古城内,你把能武装的力量,都武装起来,展示实力,尽情地展示。我保证,不出三天,很多人都来了。”
朱武摸不着头脑:“公子这话,老哥哥我可真是没有听出来。”
沈腾淡然一笑,意味深长地道:“朱大哥你就听我的吧,不出意外的话,三天,保证三天!你想要的,会有很多人自动送过来……”
第二天一大早,包子他们就带着精骑出了兴古城,到稍微大一些的县城镇所部落那里嚣张跋扈去了,他们向外界传达的信息就两个,或者说,就简简单单的两句话——
一,立即主动派人前去兴古城请罪,赔偿。
二,不去的,有多远你逃多远,否则,灭族!
遇到一些稍微面露不悦之色口出不逊之言的,杀无赦!
不需要讲理。
沈腾正式第一次给这数百悍卒上了军人思想教育课,很简单,也就三句话——
“第一句话: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第二句话:军人是暴力工具,他可以讲狠,可以讲命,就是不讲理!”
“军人是让人怕的,老子不需要尊敬!”
包子他们执行得非常彻底,因为他们实在是太喜欢沈腾所讲的这三条了。
在一个部落里,长老听了包子他们传达的信息后,嘟嘟哝哝地辩解道汉人如何如何……
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包子一刀挥过,那颗头颅便飞舞在空中,满腔热血喷洒而出。
部落人群中顿时便冲出十多个勇士,呜哩哇啦地冲着包子他们吼叫着,包子一挥手,一排箭矢过去,十多人当场毙命,没有一个活口留下。
剩余的几百蛮人都连忙匍匐在地上,桀骜不驯的眼中,终于露出了害怕的神色。
黄崇打马上前,随手指着一个低眉顺目瑟瑟发抖的老妪,高声宣布:“从今天起,你,就是这部落的长老了,明天,最迟后天,老子要在兴古城中见到你,否则——”
黄崇举起长矛,一枪刺入地上那已经断气的长老身体中,松开了手,那具无头尸体便如同长了一根长长的刺,斜斜地刺向天空,仿佛在诉说着什么……
一切,显得那么血腥,而又诡异。
众人再无二话,打马赶往下一家。
无数个蛮人族群,都是同样的遭遇。
两天后,太阳刚刚升起,兴古城外,便已经聚集了不少部落的代表,都赶着大批的牛马羊,在兴古城门外,一个个看起来可怜兮兮的,一点也没有了蛮人该有的勇悍模样,个个像霜打的茄子。
有的部落,本已经失去几乎所有的青壮男子,现在,不得不由女子前来,因为她们根本不敢再冒着失去部落里仅余的男孩子了。
男人,才是部落的希望和依靠。
这些蛮人,不论是男是女,一个个低眉顺眼地,佝偻着身子,不时挥动手里的皮鞭棍子,驱赶着牲畜。这些牲畜,可能会让他们的部族有权力继续生存下去。
而汉子们的欲望究竟有多大,杀戮之心究竟有多深,是否还会留一丝丝生存空间给他们这些蛮族——谁知道咧。
这些人并非没有想过逃亡,但南中十万大山,百万大山,能逃到哪里去?背井离乡,可不仅仅是汉人才有的情感,对于这些世世代代生于斯长于斯的蛮人来说,同样拥有。
兴古城头,整整齐齐地站立着武装士卒,朱武几乎将所有的力量都调到城头上,用以展示兴古城的实力。
在他眼中,现在,即便那蛮王骨都活过来,带人过来,自己也有信心让他们都葬身在兴古城下。
城门大开。
蛮族人都被允许入城,在广场上分成了一堆一堆的。
而那些牲畜,因为实在太多了,城里根本就容纳不了,所以,被滞留在城外,被登记后,由郡尉府派出的汉民接手。
点将台高高矗立,上面一杆汉家军旗随风舞动。
另外一个旗杆上,高高悬挂着一颗硕大的头颅,不用说,自然是蛮王骨都的。
蛮族人聚拢到广场之上,无人敢直面那颗蛮王头颅,心里默默念叨些什么,只有各人自己知道了,汉人才不在乎。
“沈公子,真乃神人也!”朱武站在高高的城墙之上,看着城内城外拥挤的场景,以及远处源源不断赶来的蛮人和牲畜,发出一声长叹。
而此时,沈腾正在住处龇牙咧嘴地倒吸冷气:“裆下,很是不堪啊——”
沈腾裆下,早已经结痂,但问题是稍微一点摩擦,都会有钻心地疼感迸发。
所以,沈腾走路时,只能将双腿岔开,岔得越开越好。
因此,这走路的姿态,就颇有些诡异了。
最好的方法,是不走路。
但怎么可能呢?
兴古郡的大大小小,无论什么事情,人家都会主动跑过来请示一下,汇报一下,征求一下他的意见……
沈腾不堪其扰,仰天长叹:“老天,要不,咱搞辆自行车玩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