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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蜀汉,从南中开始。改变南中,从兴古开始!”沈腾暗暗下着决心。
改变这个时代的某些东西的想法,沈腾一早就有了。
但是,直到此刻,沈腾第一次有了改变这个时代某些东西的决心。
熟读历史的他自然知道,做一个“改革者”,其实很难。中国历史上鲜有改革成功后全身而退的人。
不是没有,但,真的很少。
从小了说,改变南中人民的生活,改善蛮汉民族的关系,往大点说,改变人民的思维,将海洋馆思维嵌入那些上位者们的脑子中去……
曾经的军人经历,让沈腾形成了主动干预的惯性思维。所以,萌生这么多想法,对于沈腾而言,其实都是顺理成章自然而然的事情。他一直都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很多时候,会把事情往好的方面想。
也因此,他一直都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
“想想,都开心!”
来到兴古郡之前,沈腾对于自己的未来,其实没有多少概念,或者说,尚未有明确的未来规划。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经历的事情实在太多,太杂,乱糟糟的,他感觉自己整个人几乎都是被事情“裹挟”着向前,即便想抽身而出,都不可得。
而现在,在这远离蜀汉政治中心千里之遥的偏远的兴古郡,将包子他们都赶出去之后,他才有时间认真思考一下,用后世那么词儿来说,应该是“规划”一下未来的“人生”。
毕竟,无论生活在哪个时代,他都没有躺平的资格。活下去,争取活得好一点,非常天经地义。
既然要做事,那么很多事情就很有必要去尝试一下了。
而这些事情中,自然就有许多并非他个人的私事。
后世爷爷曾有名言传世:“世上事,怕就怕认真二字。”一旦进入认真思考模式,沈腾便发现——未来,南中要想好,南向才是宝。
但一旦采取南向政策,就不免要与交州广州打交道。
目前,他已经从朱武等人那里了解到交州广州的一些信息,只是,零零散散的,还不成体系。但有一点很明确,岭南的南天一霸士燮几年前已经去世,孙权对于士家的清理行动基本完毕,广州交州的分而治之,已经正式开始实施。
但在沈腾的心里,却觉得岭南还有机会去浑水摸鱼一下,因为那里的水,一定不是孙吴人想象的那么“清”。或者说,有机会的话,可以人为干预一下,让他“浑浊”一些,并非是什么难事吧。
他能让交趾阮氏北上,咱们为什么就不能让朱氏南下呢?
要知道,士家在岭南盘踞近百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士家可也不是那么好相与的,人家自然要会有报复,所以,岭南乱象丛生,才是一个火中取栗的好时机。
若真有机会,将广州,以及交州的交趾、九真、日南从孙吴手里抢过来,沈腾相信,自己有能力让蜀汉人民,甚至这个时代的所有人民,对大海的认知提升到一个无与伦比的高度上去。
至于财富嘛,嘿嘿,做个首富,该是没有多少水分的咯。
老曹说:“生子当如孙仲谋!”
在沈腾的人生规划中:“致富就找孙仲谋!”
不过,想从孙权嘴巴里掏食物出来,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家伙尚未弱冠,便继承了家业,天赋异禀得一批,将战神父亲和杀神哥哥留下来的基业做大做强,成为三国鼎立之中最重要的一足,现在年纪大了,比他年纪大能力强的,都死了。比他年轻的,资历能力不如他,估计这现在看天下都是小儿辈的感觉吧。
在历史上,再过去几年,这家伙就开始犯迷糊了,骄傲自动,蛮横无理,自己主动挑起的“二宫相争”,逼迫大臣们站队,想杀谁就杀谁,不似人类。
还有一个,孙吴和曹魏在合肥寿春一带,一直在拉锯,这让孙吴很是头疼,也因此,对于交州广州这边,孙吴投放的力量其实是不足的。比如现在,日南林邑土着就已经宣布独立建国了,但交州刺史戴良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沈腾胡思乱想着,没有一点章法。但有一点很明确,他想要大海,想要到大海上去捞财富。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曾经的多少后世年轻人心中的梦想,沈腾也不例外。
虽然很多想法还带有强烈的浪漫主义色彩,目前来看,简直没有一点可行性,但如果真的有得选择,沈腾宁愿往南边走,往大海上闯,也不愿意进入成都那个政治旋涡中。
但,可能吗?
他可以不去成都吗?
蜀汉真的有能力南向吗?
……
“骑着毛驴看唱本,边走边瞧呗。”
三天后,包子他们如约回来了。
这次出去,短短的三天时间,马不停蹄,夜不卸甲,他们将整个兴古郡大大小小的地方都踏了个遍,自然也过足了威风凛凛杀人放火的瘾。
要说这个时代三个帝国内部的纨绔们,哪一个没有在战阵上厮杀的梦想?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而包子的爹爹死得太早,而姑姑又是当今的皇后娘娘,以致于他倒是想到军队里面去,他姑姑这一关,他得过去才行。
过了姑姑这一关,还有更难的一关——他奶奶。
而黄崇呢?
因为父亲黄权的原因,如不是此次的机缘巧合,他连军队的毛都不可能摸到一根。一个叛国投敌的前镇北将军的儿子,你还想当兵打仗?先将你那在曹魏做高官的父亲的事情整明白再说吧。
李球又是另外一种情况。
他是南中建宁李氏放在成都的一枚棋子,万事不由人,唯有纨绔一道,却是他最好的发展方向。
他所做的,便是每天在成都街头每天抛头露面,花天酒地最好,和其他大家族搞好关系,维护好李氏的利益就是他最大的成功。
而战阵,不属于他。
南中,才是他李氏战斗的基地。
很多时候,他李氏的战斗根本不需要刀枪剑戟不需要流血牺牲。
但这一次,三人跟着沈腾满南中晃悠,本来抱着的目的是游玩,保护好腾哥儿,谁知道竟然在兴古郡遇到蛮兵祸乱兴古城,他们终于有机会放胆任意施为!
这些年轻人那种刻画在骨子里面的杀戮基因,终于被彻底释放了出来,一发而不可收。他们仿佛找到了父祖辈当年策马战场峥嵘岁月稠的感觉来。
“弟兄们爽不爽?”
“爽!”
一呼百应之下,众人皆情绪激昂。
包子却没有那么舒服,只觉得心中戾气尚在,没有完全释放,所以,他还想继续折腾,策马狂奔,震慑宵小,这种感觉,永远都不希望有终点。
如不是沈腾说好的了:“三天,嚣张跋扈不收刀;三天后,必须回转兴古城,收刀入鞘。”包子他们愿意一直在兴古呆下去,甚至能一直嚣张跋扈到交州的交趾郡,找那狗屁倒灶的阮氏算账去。
骑卒们在此次兴古城的战斗中,损伤很少,因为他们正面接战的机会本就没有,当初冲进兴古城,先是围着几头大象画圈圈,然后,跟在大象的屁股后面追杀蛮兵,哪里有遇到过一点抵抗?纵马践踏过去,随手挥动刀枪,蛮兵便纷纷倒地了。
再后来,城外的追亡逐北,和骑马撵鸡崽子也没有多少区别,就是追上去,踩踏过去,砍杀过去,然后,再追下一拨。
等眼前都没有了,回头来,一个一个的枭首,悬挂在马脖子上,有的军卒甚至将那些首级系好了,挂在自己的脖子上,多的可以挂四个,好几十斤的,也不知道这些家伙玩的是什么味道!
但是,等到进兴古城时,却是这些脖子上挂人头的家伙们最受欢迎。
包子他们没有这样做,这不符合他们的气质。
士卒们却不这样想。
他们知道如何取悦这里的人们,并且也不介意,在广场上的篝火盛宴上,安抚那些失去亲人的妇人那颗伤心欲绝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