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巴王丽云

第三十一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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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干旱得要命,花盆里的麦冬草叶尖都干枯了。

那个花盆,其实是一个破旧的大瓦盆。当年初分家的时候,它是王丽云和庞猫儿厨房里和面的盆子。因为破了一道口子,庞猫儿用铁丝在喷口处扎了一圈。半腰处又用竹篾箍了。退出厨房后,它一直被搁在后院的墙角。前些日子,王丽云心里空虚得要命,手上总想侍弄点什么。她在家里前院后院地转悠着,眼睛瞅遍了角角落落。发现了那个大瓦盆的时候,她突然想到让它派上用场。她问起庞猫儿,庞猫儿说:“瓦罐很适合养花的,不信试试去。”王丽云说:“试试就试试!立即就把瓦罐搬到前院,放在土地堂前的水泥地面上。然后提着竹篮,拿一把铁锨,到劳动边的地头去提了一些土,回来把盆子盛得满满的。

一切都是为打发寂寞时光的。但愿能从中找到一丝快意和乐趣,这是仅有的意义了。如果栽上花草,她想,期待一盆花的繁盛就好比期待心中的人自远处归来。花草生长的过程是最美好的记录了。

开初王丽云不知道盆子里究竟该栽种些什么花草?她寻思着在初夏时节,种花实在是太迟了,倘若栽花也需要花苗,花苗究竟上哪儿去找呢?东边的猕猴桃地里长满了一种叫石头芽的野草。这种草见土就活,而且再旱,茎叶看起来都嫩生生的,非常可爱。如果挖一些移植在瓦盆里,要不了几天就会把一个破旧不堪地瓦盆装扮得生机勃勃。都是为消磨时光的。做这些事情总比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去思想那个山琦雪峰有意义的多。

王丽云就提着竹篮,步履懒散地去东边的猕猴桃地里,用手把石头芽连根带土地挖起来。提回家里。她盼望多浪费一些时间,所以动作极其缓慢,可是才不到半个小时,石头芽就移进万盆里了。

那时候她想从此可以过几天让自己喜爱的日子了。可是之后实际能做的事情只是每天在花盆里浇上一些水,然后蹲在瓦盆前面发一阵子呆,这些事情在她心里竟然是毫无趣味的。她每天依然在某个时候感到憋闷、无聊到抑制不住想出去透透气的地步。她在村里的瞎走一阵子,然后进了村外的阡陌,在阡陌的某处,她发现了已从葱绿的麦冬。看看那恰巧是长在公公的地头。就兴冲冲地回家,提了竹篮,带了铁铲,去剜回来一篮子,先前挖回来的石头芽干脆被她拔掉扔了。

麦冬依然是一种生命力异常旺盛的花草。栽上去就没有看到缓苗的迹象,直接地坚持着它们的葱绿,只掉现在,还开出了麦穗一般白色的花来。

实质上,对王丽云来说,赏花也是消磨时光的。邹聪跟儿子争吵过几回,她心里沉睡的痛苦和悲伤被缓缓地叫醒了,一直很不愉快。她一直把自己当行尸走肉一样看待。觉得自己简直是多余中的多余。她没有信心,干什么都这样。

她慢悠悠地从水瓮里舀水,把水桶舀满之后就提到瓦盆跟前去浇。没想到水倒得急了,来不及渗进土里,竟从盆口的破缝中流出来,淌了一地。她心情坏透了,觉得自己干什么都不中用,简直跟废物没有什么两样。她恨透了自己。她把剩下的水提到门外,浇在那几棵葡萄苗低得根部。然后在那儿一蹲就是半天。这边土地缺水严重,水浇上去,就王丽云发呆的功夫,就渗得从表面上几乎看不到浇水的痕迹。由于屡次浇水,土壤严重板结,王丽云的时日过得太没劲儿了,她正想找点活儿干。她找来一根半尺长柴禾棍子当锄头,蹲在那儿一点一点地把葡萄苗周围的土都松了一遍。

她像被钉子定住了一样,挪也懒得挪一下,直到小腿被屁股压得抽筋似的难受。

也许写作本来就应该属于这类闲得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做点什么的人。她闲得几乎到了想死的地步,才又一次毫无意识地走进了书房,然后在电脑桌前坐下来。这一次她该写点什么呢?除了跟山琦雪峰有关的人和事,她再也找不到任何可写的素材了。她心里早就容不下其他的东西。

可是写他的什么呢?无非又是一个“恨”字。而这一次,她突然感到了那个叫单婕的女人。

“她就是山琦雪峰的情人。”王丽云用低沉的语气对自己说。她是因为单婕而被山琦雪峰加进黑名单的。而山琦雪峰把王丽云加进黑名单是因为王丽云把单婕加进了黑名单,他在替单婕报仇,那也叫以牙还牙。显然,山琦雪峰和单婕占了上风,王丽云只收获了满心的伤痕。这件事让王丽云深深地认识到山琦雪峰对待女人狠的一面。可是她觉得,山琦雪峰在当时的情况下对王丽云所用的那股子狠劲却是为时过早。王丽云在心里把他骂做一条疯狗。她说:“他一定把单婕看作他的干娘了。”骂得太狠毒了,王丽云有点心疼,但俗话说:打人没好手,骂人没好口。照王丽云的脾气,气头上什么话都骂得出来,只有这样她才觉得解恨。然而那毕竟是她深爱多年的男人,骂他一句,即使他没有感觉到疼,她自己却先心疼了。在这种情况下,爱多像一粒含在河蚌里的沙子,一日日磨着河蚌柔软的身体,然而爱可能远远及不过一粒沙子的价值,因为沙子可能日后就在河蚌的身体里形成一颗珍珠,而那种磨得人心疼的爱却只能在人的心上留下一个伤疤。

在王丽云被贫穷和困境层层包围的时候,她写了很多直接宣泄困恼的博文发在博客里。不知单婕是怎么找到王丽云的博客里来的,也许在通过网络认识王丽云之前,单婕就已经认识山琦雪峰了,而王丽云至今也说不准单婕是从山琦雪峰的博客找到王丽云的,还是从王丽云的博客找到可山琦雪峰。整整两年,每次王丽云去山琦雪峰的博客,单婕就在他的博客里文文静静地蹲着。单婕的头像是个白色耷耳狗,它目光痴痴地看着博友,充满期待似的。

跟胡晓一样,单婕也外省的。她说她跟王丽云是同岁,她很同情王丽云的处境。这是她在王丽云博文的评论里透露的消息。看起来是个很通人情的女人,但是后来的面目竟然判若两人。

也难怪,人家是某饮品公司的销售经理,头脑发达,社交广泛。应变能力和口才也非同一般,否则那个饭碗她怎么也端不上手的,何言坚持?事实上,王丽云后来在网络上结交的几个要好的文友师长,后来都被单婕请进了好友栏。所以王丽云判断,单婕很可能像胡晓一样,是从王丽云的博客里知道山琦雪峰的,在此之前她并不知道中国文坛还有一个叫山琦雪峰的作家。这是最王丽云恼怒的。她觉得自己已经愚蠢到不断为自己拉拢敌手的程度了。这简直是自寻烦恼、自讨苦吃。

那些天,单婕每天都在王丽云的博文底下发表评论,王丽云的博客她一天来三次绝不马虎。始的时候王丽云还以为她是个真诚的人,但后来发现这个女人狡猾的要命。

王丽云想得头痛。写作这种事有时候还需要刨根问底,遵循逻辑?

听说气温都四十多摄氏度了,新闻上说好几个大城市都热死了人。王丽云浑身都附着着一层粘粘的汗油。庞猫儿吃过早饭就骑着电动车出去了。儿子今天也难得的懂事,手机音乐和MP3都没有吵人耳朵,电脑前也不见他缠着要玩游戏。有时候写稿子被人打扰她很厌烦,但现在这种情况,她却希望有人来打扰她一下,这样她就不得不停下。

她有点吊儿郎当了。像跑跑网,就退出了“Word文档”,惦记宽带连接快捷图标,把网连上。登陆了QQ。恰好群里有个文友来开玩笑。

他说:“丐帮也有搞写作的?七公当年好像没有叮嘱啊?”

看来来者是因为对王丽云的QQ昵称感兴趣了。

说到QQ昵称,王丽云的昵称是丐帮才女。丐帮是金庸小说《射雕英雄传》中的一个帮派,派里的成员都是一群叫花子。王丽云因为穷,一直戏谑地自称叫花子,很自然,她觉得现时如果真有这么一个帮派,那么她就是该帮派中的一员。

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发生在那一年的七夕。都知道七夕是农历的七月初七,牛郎织女会面的日子,中国的情人节,别名乞巧节。当时的王丽云孤陋寡闻,还不知道七夕的别名叫乞巧节。那时候她每天三篇博文,不多久就在网上交得很多好友。七夕那天,有位好友发来祝福说:“乞巧节快乐!”王丽云看得急了,把“乞巧节”看成了“乞丐节”。她一惊:啊,原来世人都如此心存慈善,还特地给乞丐留下一个节日。想象那个身为穷苦后生的牛郎,王丽云觉得把七夕叫“乞丐节”相当合适。而她自己一直自嘲地说自己是叫花子,这就迅速让她把自己跟这个节日挂钩了。她立即发博文发表内心的感慨《乞丐节的喜悦》,并在结尾大声吆喝:“我是丐帮帮主黄蓉,这个节日是上苍赐予我的!”都是为快乐的,大家一起闹着有意。没有其它目的。可谁知博文一出,一群博友涌来阅读,有的说:“我是洪七公,这个节日也是上苍赐予我的。”有的说:“哈哈,原来七夕的别名叫乞丐节,我亦是闻所未闻啊。”有的则说:“问好丐帮才女,祝丐帮才女节日快乐。”

一看到网友把她称个“丐帮才女”,王丽云心里特别高兴,因为《射雕英雄传》中的黄蓉开始的时候就是以小叫花子的形象出现的,后来郭靖才发现她是个美女。“这可是一个大吉大利的称呼啊。”王丽云高兴得险些发了狂,之后她就把自己的QQ昵称改为“丐帮才女+王丽云”。

事情都过去整整三年了,今天,突然又有文友提到了洪七公。王丽云心里有一种久违的亲切和愉快。糟糕的心境陡然好转了,她回复那位文友说:“进入新时代,七公的观念大大改变了,当年的打狗棒变成了笔杆子,如今又换成电脑了,怎么,你不知道?”

点击发送之后,那边立即发来好友邀请,还来消息说:“进西安太热,不宜连打狗棒。”王丽云的肚子都快笑破了。她说:“打狗棒宜在空气清爽的早晨和夜晚练习,你切莫选错时候。”

发送了这句话,她内心的愉快情绪鼓捣得她再也坐不住了。说真的,她惧怕和群友无休止的聊天,说漏了嘴会成为大家的笑柄。没等那群友的消息再度发来,她赶紧退出QQ,休眠电脑,提着竹篮到外面找柴禾去了。

王丽云拾柴禾不是因为家里没柴烧,而是她想找一个比较有意义的散心的借口。一直把写作当做主事,坐在书房里的日子实在太闷、太难耐了。尤其在这样炎热的夏天。庞猫儿今天出去买了防晒网,可是这玩意不知他用得得当不得当?他把网布在平房顶上,享受凉爽的很自然的只有房子。但愿这样做能给屋内的空气带来一些凉意,但王丽云怀疑庞猫儿他傻了,所作的都是于事无补的无用功。

野外即使有烈日高照在头顶,野风也能给人带来些许的凉爽,庞猫儿那顶破草帽挂在土地堂北侧的墙壁上,王丽云出门时顺手把它取下来扣在了头上。在太阳底下行走,她第一次发现这顶草帽儿是个宝贝。小时候,母亲曾经讲过一些关于草帽儿的故事,可惜时间过得太久,她早已忘记了。要是母亲现在在她身边,她一定会缠着母亲,让她重新再讲一遍。动用想象,想象海水冲刷着海岸,只有重量较大的石头在海边稳稳当当地保存下来,贝壳和砂子最终都一茬一茬地被海水冲来冲走。在人的记忆中,许多有趣的细碎的事就犹如那些贝壳和砂子,它们在时光的巨大洪流中,能留下来的少得可怜,而人们的要想快乐常在,只有从个生活中的细枝末节着手。于是时光的河流所带走的,无一不是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可是他们偏就再也寻找补回来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王丽云提着竹篮,见了丢在路面上的被太阳晒得干干的柴禾就拾,这儿一截,那儿一根。她从北边出村,绕过西边的田间小路,从南边回来,白利一直忽远忽近,忽左忽右地跟在她。路人过来,不管看着王丽云的是什么样的眼神,她都不在乎。她会在心里给自己打气:“我爱着你们都不懂不会的写作,或者,我爱着一个地位和身份远远高出我接触全国的其他的人的作家,他曾经爱过我,我的手触摸过他剧烈跳动的心。”可是,王丽云想,这是不是一种孔乙己或者阿Q式的安慰呢?某前辈作家的小说《断魂枪》把壮志不改的主人公写得太悲哀了,可那毕竟又是一种不可扭转的历史趋势,遵循着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有多少人始终都在做着不会有果的痴心妄想,世事在用无休止地折磨着人们,而人们很难真正获得一双看透世事的慧眼。这就是人间。

王丽云还是高兴不起来的,但在人前,老师板着脸,做一副灰姑娘的摸样给谁看。她也学着虚伪地把虚假的笑容挂在脸上,去面对每一个迎面而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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