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得意哼了一声:“要不是走大别山,本校尉还不会同流合污呢!”
如果不是认同安平的能力,刁得意是不愿附骥尾的,过节还没全部放下呢。
大别山难走,丰朝的兵马才不愿意走这条线路,他们才更安全。
只要能保住多数人,刁得意愿意做任何事,包括向安平服软。
蕲春城到霍山县五百余地,以携带老弱病残的五千人步行,大约得走十天。
跟不上的,就不需要提起了……
一天步行五十里,是正常人能够做到的;
一天步行百里,是兵丁能做到的;
一天步行一百五十里,是精锐才能做到的。
三天时间,远远眺望到蜿蜒起伏的大别山。
一骑西来,黄先之身边的爱将尚均常单枪匹马赶到。
跳下马匹,尚均常面带怒色:“你二人为何要脱离大军?”
伤势渐愈的安平站了出来:“就为了活下去。均平大将军已经被蕲州刺史杜倔说动,起了归降丰朝的念头。”
尚均常大怒:“均平大将军即便归降,也能带着大家共享荣华富贵,为何在此时背弃?”
荣华富贵?
想多了!
“尚将军大概没听真,杜倔举荐的,只是左神策军押牙兼监察御史,一个是流外官,一个是芝麻绿豆大的正八品上。”
“你觉得,区区芝麻官,有什么能力护住这些儿郎、三十万跟随的庶民?”
安平揭破了尚均常自欺欺人的心理。
真当黄先之一点都不知道安平他们有异心了?
黄先之没那么蠢,只是无力掌控而已。
给三十万人当爹娘,管他们的吃喝拉撒,黄先之早就不耐烦了。
安平继续卖弄三寸不烂之舌:“跟随均平大将军,尚将军最好的归宿,不过是区区流外官的令史。”
“尚将军的儿郎呢?跟随尚将军的父老呢?”
尚均常一声狂呼,拔刀斩向路边一棵大腿粗细的树,横刀常常卡在树干里。
没有人能做到完全无情,即便是杀敌无数的尚均常也不行。
尚均常的眼睛瞪得像铜铃,鼻息喘得像老牛,眼球遍布血丝。
“不可能!不可能!”
即便尚均常极力麻痹自己,依旧无法把安平蛊惑人心的话摒弃。
他心知肚明,按黄先之只得个监察御史的前程来看,安平的话一点也没错。
就算丰朝愿意提高给黄先之的待遇,三十万流民也不可能有什么好归宿。
这里头,可有许多尚均常带出来的乡邻啊!
不顾乡邻,死后会不会被乡邻戳脊梁骨?
要造反,就得一条道走到黑,不管前面是悬崖还是刺窠,都得蹚过去,三心二意只会死无葬身之地!
造反,本来就是九死一生的买卖。
无力地看着安平他们往大别山走,尚均常费力地拔出树干上的横刀,沉默着上马、回程。
尚均常会极力劝阻黄先之归降丰朝,实在无能为力,了不起把本部拉出来自立门户!